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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及疫情防控事项通知

未知 | 2021-01-0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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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经市人社局、教育局研究,报名方式由现场报名改为网上邮箱报名,笔试时间确定为2021年1月27日。

  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8日18: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zyzzhaopin@163.com

  联系人:律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0317-2130707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填写完成的《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等原件。本人1寸免冠电子照片。

  扫描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要清晰并分别注明名称,如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所有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压缩后上传。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由沧州第一中学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或再次提交。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考人员投递简历后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人员报名邮箱,审核未过的,可根据邮件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超出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初审通过人员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于2021年1月11日沧州市第一中学官网通知。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根据沧州市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沧州参加笔试人员,需到沧隔离14天,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2.考生需考前14天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要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后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2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附件: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docx

  原文链接: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7672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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