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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军队文职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河北华图教育 | 2021-05-1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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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统一考试前有考场所在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或局部爆发疫情时,根据疫情风险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有可能调整考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军队人才网相关通告。

  二、考生应按照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

  三、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本人真实健康状况证明,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并自觉服从考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八、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入场、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试期间除验证身份外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转入备用隔离考室,转移考室或医疗处置(未离开考场)所耽误的考试时间,经考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补齐。

  十、考生须承诺已知悉上述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隔离、送诊等,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已知悉上述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方可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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