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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省委网信办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通知

未知 | 2023-03-2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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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近期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河北省委网信办502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79号)

  三、证件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填写并提交《河北省委网信办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表》纸质签字版及电子word版(详见附件1,电子版用U盘拷贝)。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需提前与省委网信办人事处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

  2.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发送至省委网信办人事处邮箱rscs@caheb.gov.cn。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7904044

  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人事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资格复审表

  原文标题:2023年度河北省委网信办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aheb.gov.cn/system/2023/03/22/030218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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