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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财政厅四级联考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通知

未知 | 2024-04-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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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厅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8:30—12:00。

  二、 审核地点

  省财政厅机关1221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

  三、提供材料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凭证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 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

  3. 如实填写并提交《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表》1份(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经证件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审核时间截至2024年4月13日12:00。

  2. 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证件审核,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见附件2),发送至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邮箱hbczrjc@163.com。

  3.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6771261、86771220。

  附件:1. 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表

  2. 放弃证件审核声明

  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04/t20240407_1983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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