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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唐山迁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教师41名公告

2025年迁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 | 2025-03-1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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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唐教人〔202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择优,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1名(见附件1)。根据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各岗位选聘数额。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院校范围见附件2)。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有2025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八)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见附件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九)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9日之间出生)。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1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http://jy.hrbnu.edu.cn/)等重点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上传至qasjszp@126.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报名资料: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资证明)《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迁安市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也可以持上述报名资料到河北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3日(周日)9:00-12:00,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面试。面试以“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根据所报学科在现行高中教材中任选一课,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位评委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记分员按照体操打分法汇总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分报考岗位按照签订就业协议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分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级别较高且次数较多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部分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少于选聘人数时,可以对选聘计划进行调整,按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政治、中学历史岗位顺序调整增加选聘人数,各岗位调整增加的选聘人数上限均为2人,按照签订就业协议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六)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迁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等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岗位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岗位由迁安市教育局结合招聘计划和学校师资需求在选岗前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签订就业协议后,服务期未满三年,应聘人员单方解约的,需缴纳违约金6万元(以实际服务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减少2万元)。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5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咨询电话。教育局:03155215515,18332763989(刘老师),15833472886(李老师);人社局:03157639202,15713156070(白老师),13223151116(张老师)。

  附件:附件1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院校名单.docx

  附件3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报名表.xlsx

  原文标题:2025-A03532025年迁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ebtu.jysd.com//campus/view/id/102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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