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厅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河北省审计厅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95号
联系电话: 0311—88606211
三、审核内容
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信;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起止时间、具体从事工作等)、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以上材料请提前复印。
2、在证件审核中,发现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资格。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经本人手签名后,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cjypx@163.com。
4、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原文链接:http://www.hebaudit.gov.cn/h/c/i/35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