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遴选职位
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我市县(市、区)机关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较强文字功底,愿意从事公文材料写作工作,在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1年以上;
6.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扶贫第一书记工作经历;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时至11月13日下午6时携带《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南充市生态环境局3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调入。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666393、2668592。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