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任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际
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监督约束与鼓励帮助并重,党管干部
一、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义务多于权利)
我国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九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国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八条):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务员的考核
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业绩
平时考核
定期考核:①优 ②称职 ③基本称职 ④不称职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