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特殊教育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一门科目的考试;其它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含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幼儿园的岗位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中小学共用岗位、中学岗位以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其中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以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以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小学科学以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幼儿园岗位以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
具体考试范围请参考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音乐、美术、体育等浙江教育考试院未编制《考试说明》的学科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相关学科知识。
3.考试地点
诸暨市职教中心
4.考试时间
2020年4月11日
5.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转报相近专业岗位,其他人员不再转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10日,凭《核对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浣东北路51号一楼大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4)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余岗位面试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4.由于学前教育岗位较多,面试组织和评价均按A(应届生)、B(往届生)两类分别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