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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公安招警考试执法常识:人民警察的禁止行为

河北人事考试网 | 2020-01-1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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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河北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备考资料,按照往年的惯例,公安招警考试的考试内容基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所以广大考生可以按照以上科目进行相应的复习,为此河北河北华图教育公安招警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以下复习材料。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交流群:163973911.

  2019公安招警考试执法常识:人民警察的禁止行为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以上就是河北河北华图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的关于公安招警考试的复习材料,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更多公安招警考试详情,欢迎登录河北河北华图教育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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