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国家规定,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体检标准如下: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符合要求。
2、血压不能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3、不能患有结核病和支气管扩张病。
4、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有各种恶性肿瘤病、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麻风病等不合格。
5.两眼矫正视力之和高于5.0,两耳听力均高于2米。
6.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