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考试资讯问答
教资考试作弊后果
河北人事考试网 | 2020-02-07 17:33
收藏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罚。
延伸阅读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