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文职考试的数量关系中,很多时候都暗含了“余”的思想,比如:人员安排方面(吃饭做桌、乘车)、日期……。也是考试中常考察的一个点,所以,“余”的思想很重要。很多时候,我们利用余的思想能够快速解题减少运算,提高做题效率。
1.余数的和决定和的余数
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39除以5的余数为4,即两个数的和3+1;23、24除以5的余数分别3和4,所以23除以5的余数为7-5.
2.余数的差决定差的余数
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7除以5的余数等于2,即两个余数的差3-1。
3.余数的积决定积的余数
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3。
4.余数的幂决定幂的余数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性质中的表述是“决定”而不是“等于”,是因为利用性质算完之后余数有可能不真正的余数大,需要进一步除以除数求解。比如5+5除以3的余数,用性质算出来是2+2=4,大于3,所以应该再用4÷3=1……1来求出真正的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