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警备考技巧

首页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技巧

2020年公安招警法律知识:不同案件中法院的管辖

河北人事考试网 | 2020-03-09 16:24

收藏

文章页

2020年公安招警法律知识:不同案件中法院的管辖

最近,收到疫情的影响,大家都被困在家中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于是老师们成为了主播,同学们又体会到了大学上网课时的感觉。同样,一些法院为了减少接触、防控疫情,也采取了线上审判的模式。同学们是否知道,不同案件之间,法院的管辖范围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河北河北华图带大家梳理一下我国不同案件中,法院的管辖范围有什么不同。

一、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2.特殊情况:被告就原告

3.特殊地域管辖

①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管辖;

②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③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所在地法院管辖;

④运输合同纠纷: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恐怖活动案件。

(3)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法院审理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文章页
备考资料

公安知识500题

公安高频考题 吃透专业考点

辅警法律基础知识

基础法律知识 攻克辅警笔试

辅警面试热点手册

梳理面试热点 作答新颖出彩

石家庄辅警招聘试题

辅警本地试题 贴合本地考情

公基常考易错100题

公基常考易错题 巩固基础

更多考公考编资料

热门活动

华图签字笔0元领

添加老师 0元领取 包邮到家

华图上岸冰箱贴

0元领取 上岸好运带回家

华图笔记本

0元领取 包邮到家 助力备考

更多超值福利

网课图书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