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5名,其中专职教师33名、专职辅导员12名。
一、学校简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圣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距秦皇岛市委市政府6公里,西距北戴河火车站3公里,南距北戴河海滨9公里,北距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公里。
学校建校于1981年,由“中国环保之父”曲格平先生创建,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环境教育研究所、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环境法咨询与服务中心等9个研究所。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干学科,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学科发展格局,建设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保护支撑类”、“环境人文艺术教育类”三大学科专业群,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在北戴河这方沃土,学校将努力建成“环保理念践行与示范基地” “全国环境教育培训基地” “环保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和 “环保新技术新设备展示基地”,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培养更多人才,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
1、人事代理专职教师
共33名。岗位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
共12名。岗位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人事代理专职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
(6)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7)就读学校条件:本科学历为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或省级骨干大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接本、专升本);研究生为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国(境)外名校毕业(学制2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2、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本硕均为普通全日制高校(不含专接本、专升本),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及以后出生);
(8)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三)特殊说明
1、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我校网站(www.hebuee.edu.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335-7815764(刘老师)
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
2、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打印填写。
(3)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1寸免冠照片;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emccrsc@163.com,以如下方式命名:“XXX岗(指报名的岗位代码)-姓名-XX大学(指硕士毕业院校名称)”。
(7)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三)资格审核
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1、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测评考核主要针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养、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测评考核的具体方式将另行发布。发布途径为我校网站(www.hebuee.edu.cn)和微信公众号。
3、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人选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五) 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我校另行选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www.hebue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刘老师 满老师
咨询电话:0335-7815764 0335-7815765
电子邮箱: emccrsc@163.com。
附件:
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教师岗位条件表
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
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原链接:https://news.hebuee.edu.cn/info/1242/25512.ht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