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关于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定州市2020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105分
根据《招聘公告》和笔试考试情况,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5分。
应聘考生请于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资格复审。
地点:定州市人社局七楼709室(定州市中山东路473号,从定州火车站乘1路或2路、定州火车东站乘坐1路公交车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2、资格复审要求
(1)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认真阅读成绩查询页面的资格复审时间,必须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
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2)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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