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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打造新华区精品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带动全区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教育强区目标,经研究决定,新华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派遣教师250名。
派遣制教师250名,其中小学教师220人:语文135人、数学45人、英语12人、音乐6人、体育8人、计算机2人、科学5人、道德与法治7人,中学教师30人:语文8人、数学1人、英语9人、政治6人、历史1人、地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美术1人,详见《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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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查到,非在读研究生);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相符;
5.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查到,非在读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6.具有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8.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并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1日)。此类人员应如实报名,待通过笔试后,将根据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判别是否符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相关政策,如不符合政策要求,将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向下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