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8.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四、录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辅教岗位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至裕华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9月1日正式上岗。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薪酬待遇
用工成本5000元/人/月
薪酬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含个人应缴纳保险费用)、考核绩效工资、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及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等。具体参照《石家庄市裕华区劳务派遣教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被派遣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派遣的,按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