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招聘50名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招聘公安辅警50名,男性40人,女性10人。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退役军人及目前在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非财政开支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年龄为18至38周岁 (198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之间出生)。目前在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非财政开支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纹身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2日,采取邮件报名方式。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3515211063@qq.com 联系电话:0317-3575496。
3、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打印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填写的人员报名表,现在运河分局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科所队开具的工作证明(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扫描件。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人员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用手机扫码进入此次“招聘工作通知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2项内容。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五)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打印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笔试准考证,现在运河分局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科所队开具的工作证明(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和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取前50名。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市纵横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有关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奖金200元,并按规定交纳五险。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