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军队文职人员会遇到一个问题是文职人员产假应该怎么休?人力资源部门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98天、180天、188天?
关于文职人员休产假的天数, 2019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文职人员产假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国务院2012年4月18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经查阅政策规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外,各省市自治区份普遍于2016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都有额外增加,比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地都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30天;山东、山西、湖南、四川等省份则是增加60天;河南、海南是“增加产假三个月”;甘肃、黑龙江则明确“女方享受产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