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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衡水书记员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知

未知 | 2020-12-3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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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疫情形势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下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现将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技能测试时间拟于2021年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开始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的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8日9:00,如因特殊情形需要推迟的,另行通知。

  2.根据《衡水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要求,考生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进行考前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以考试当天的时间为准,考生考前29天内不得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河北省境内。

  如出现上述情形的,禁止参加本次考试,考务费全部退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考试前29天内实时公布的为准。

  4. 考生须在考前7日内进行核酸检测。

  5.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合格、本人行程轨迹符合本通知第3条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体温在37.3度及以上、“河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不合格、隐瞒漏报行程轨迹或违反本通知第3条规定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书记员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6N6OKIqztGKFTWJSYOt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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