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申论

首页 > 河北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申论

2021河北衡水省考申论热点:给就地过年的加班费算好“法律账”

未知 | 2021-02-08 15:18

收藏

文章页

  【热点背景】

  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就地过年,不少人会选择在岗位上留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能不能向单位主张节日加班费呢?这一问题备受关注。

  【观点聚焦】

  在新冠疫情零星散发的背景下,“就地过年”的倡议已经被不少人所理解和接受,但劳动者就地过年之后,很可能会涉及到留岗、加班以及加班费的核算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给就地过年的加班费算好“法律账”。

  首先,就地过年不等于就地加班。留下来的劳动者即便未能与家人团聚,但依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制劳动者在就地过年期间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也即安排劳动者“加点”必须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取得工会或劳动者的同意,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加点”,用人单位也应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就地过年期间不加班加点的劳动者就不会涉及到加班费问题。

  用人单位安排就地过年的劳动者加班,当然应该支付加班费。即便用人单位没有明确安排加班,但相关负责人以带头示范、表扬激励加班者、批评未加班者等方式带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或者对劳动者的自愿加班予以默认,并分配工作任务的,劳动者的加班就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加班,也应获得加班费。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加班,也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给劳动者施加加班压力,劳动者自愿留守在岗位上开展相关工作的,通常而言不构成加班,也不能获得加班费,但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可这种自愿加班的形式,劳动者也可获得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就地过年期间加班,在大年初一至初三这三天法定节假日可获得至少三倍工资,在春节假期的其他时段加班,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补休,未能安排补休的,劳动者可至少获得两倍工资。就地过年的期限可能超过七天长假,用人单位在七天长假之外的非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即“加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

  当然,除“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其他“加点”均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就地过年期间超量“加点”,对于用人单位的超量“加点”要求,劳动者有权拒绝。

  为了留人过年,各地往往采取了向就地过年的劳动者发放红包、消费券、购物优惠礼包等措施,这些措施属于法律之外的实惠,不能等同于加班费,也不能代替加班费。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等应加强关注与监督,发布有关维权指南或提示,积极受理处置劳动者的投诉举报,督促倒逼用人单位履行好加班费支付责任。

文章页
备考资料

公考人物素材108组

积攒人物素材 提笔行文出彩

图形推理速记口诀

掌握解题口诀 轻松攻克图推

河北省公务员往年试题

刷题练手 吃透考情 实战备考

河北省考进面分数线

参考分数线 瞄准进面关

行测80+学霸笔记

浓缩解题技巧 备考少走弯路

申论作文100篇

经典申论范文 积累申论素材

公考刷题资料

5大模块专项资料 公考党必领

更多考公考编资料

热门活动

华图签字笔0元领

添加老师 0元领取 包邮到家

华图上岸冰箱贴

0元领取 上岸好运带回家

公考技巧书0元领

0元领取 六本图书任选

公考5100题图书

0元领取 海量习题直击考点

更多超值福利

网课图书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