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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未知 | 2021-02-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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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

  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充实社区工作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40人。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仅限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户籍报名;

  4、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

  2、报名及信息发布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853e1d281b08a3f4。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 3月5日17:00(共5天)。审核截止时间:3月6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2:00。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6日17:00,登录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附件1)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附件2)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当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两倍时,高于或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且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择优录用。

  8、考生在笔试结束2日内登录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民政局会同人社局负责,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笔试准考证、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及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中共党员;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

  2、面试结束后2日内,考生登录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民政局负责人社局协助。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高碑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手续,填写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

  4、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5、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只限在和平、东盛、北城、军城4个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岗位工作,调离该社区服务岗位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1-86661835、0312-5599567、6391687。

  附件:1.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2. 考生防疫须知

  高碑店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FB5xx0-0YglvVLRFdv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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