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事件】
此前,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征询)》,将南京各区域夜景亮度、光色等分为不同等级,划定“暗夜保护区”,征求公众意见。
该《规划》公示后,引发网友关注。“亮瞎眼的光污染早该治治了。”“设想很不错,更合理也更节能。”有网友留言称。
【试题模拟】
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征询)》,将南京各区域夜景亮度、光色等分为不同等级,划定“暗夜保护区”,征求公众意见。该意见受到了网友的众多好评和认可,你认为该市划定“暗夜保护区”的意义在哪?
【聚焦观点】
@中国青年报:现实生活中,人们也许会对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显性污染比较敏感,而对由过量光辐射导致的“光污染”危害浑然不觉。事实上,人工白昼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对人类健康、生物平衡及文化美感造成负面影响。研究表明,长时间在白色光亮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发病率高达45%。荧光灯频繁闪烁会迫使瞳孔频繁缩放,造成眼部疲劳。光害还极易引发头痛、疲劳、焦虑增加等。
@长江日报:有的“暗夜保护”是完全“留黑”;有的并非不亮灯,而是设置功能性照明路灯,不允许设置景观照明灯;还有的是使用截光型灯具,严格约束出光,杜绝四处发散等。一些“严禁不亮”的区域通常规划在山体、湖泊、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
@东方网:让它的某些区域的夜晚回到纯粹的、无工业照明痕迹的“暗夜星空”时代,当然不可能。但是,可按照“该亮则亮、该暗则暗、合理分区、光暗平衡,减少城市光污染源产生”的原则,划定“暗夜保护区”,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和周边区域的灯光使用,保留必要的功能性照明和静态色彩淡雅的景观照明,不得使用高亮度、高功率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炫目刺眼、动态变化的灯光装置。换言之,是在保证基础照明的前提下,尽量弱化灯光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参考解析】
一、评价该政策提出自己的观点
当今城市的夜晚充斥着“颜色”的污染,人们看见的不再是璀璨的星空。而是随处可见的灯火璀璨、路边店铺流光溢彩的广告,各种显示屏、LED等显光设施随处可见。当该市政府提出暗夜保护区的规划办法,其旨是为了保障基础灯光的同时,也能换取夜晚应有的美景,与发展“夜间经济”,是两条并不冲突的平行线。另外该规划的另一个方向是折射了政府发展理念是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点出发的,体现了精准施策,精细治理。
二、出台规划的意义
1、节能环保。该规划的出台,降低城市的电能消耗,更加环保的作法符合当前生态环保的意义;
2、更加贴近自然。增加黑夜保护区,让人们可以更加容易的接触到夜景,也能让居民更好的贴近大自然;
3、体现精细化治理。精细化治理是当前政府给城市治理时必须恪守的一点,让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不能忘却人民的心头事和烦心事;
三、规划后更好的建议
1、发展“夜间经济”并不冲突。有网友表示,该规划的出台,可能与之前的“夜经济”发展会相互违背,其实这是并不会冲突,笔者建议在规划的同时可以推进暗夜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议,塑造专有的保护区的旅游路线,以及做到真正的城市夜景区域。
2、灯光设置合理分区。在暗夜保护区中,灯光则是重要的参考点。可按照该亮则亮、该暗则暗、合理分区、光暗平衡,减少城市光污染源产生”的原则,划定“暗夜保护区”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和周边区域的灯光使用,保留必要的功能性照明和静态色彩淡雅的景观照明,不得使用高亮度、高功率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炫目刺眼、动态变化的灯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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