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事件】
近日,重庆的邹蜜女士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遇到了阻碍,笔试和面试通过以后,其因为下肢残疾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据相关媒体报道,当地市教委回应,体检标准规定,两下肢不能运动为体检不合格。此外,标准的制定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因为此前并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目前还是会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试题模拟】
近日,重庆的邹蜜女士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遇到了阻碍,笔试和面试通过以后,其因为下肢残疾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此现象你的看法是什么?
【聚焦观点】
@广州日报:事实上,像邹蜜女士这样,因为身体原因而拿不到教师资格证的并不是个例。目前,我国多个省市教师资格体检的标准,都对残障人士有限制,其中包含如“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不合格)”的肢体残疾的限制。甚至,有一些地方的体检标准中,还有对外貌长相的规定。
这些规定有其合理之处。因为此前需要教师资格证的都是普通学校的老师,并不包括校外培训机构。而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并非只是上课那么简单,还有陪学生跑操、宿舍查寝、组织班级活动等各种内容,即使是在课堂教学中,要关注学生反应,操纵多媒体和板书,残障人士确实有诸多不便。邹蜜女士虽然能胜任机构教学任务,但在普通学校,如果不特别关照,事实上是很难和其他教师一样开展工作的。
@网络:教师的工作在于言传身教,邹某身残志坚、乐观向上的不屈意志和工作状态,其实就是对学生最好的教育。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胜任教学工作。这无疑凸显出了体检标准的不合格,因为这个标准将一个完全可以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拦在了教师队伍之外。
不仅如此,如果邹某的从教之路因为体检问题中断,更多残障人士可能会因为这个充满限制的就业环境失去信心。邹某的遭遇,反映的不仅仅是个体困境,还是其他希望从事教师行业的残障人士的困境,更是广大希望自立更生、自食其力的残障人士的困境。因为不仅是教师资格证考试,在其他行业其他领域,这类限制也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