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帖反映,湖南怀化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完毕。有媒体记者采访当地财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是怀化市财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发文”“不光教师要扣,我们也要扣”“但因该文件下发后引发争议,又发了一个文件,说是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了。”
“扣工资”发券的“神操作”本质不对,容易造成不良影响。虽说相较服务行业等群体,公职人员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小,但不少人还是要面对房贷、车贷、教育等刚性支出,任性扣工资发消费券,可能给一些人添堵。当地扣工资发消费券的行为,因舆情反弹强烈,已一定程度纠偏,但改为“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就合适吗?看似“强制”变“自愿”,其实还是留下了硬性摊派的口子,存在基层公职人员“被自愿”的可能。还存在一种情形:一些公职人员原本不想被扣工资发券,迫于环境压力,眼看周围人都“自愿”了,领导也带头扣了,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自愿”。这种看似“自愿”的“不自愿”,很可能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也正是当地一纸通知引发民意不满的根源。
发放消费券对于刺激消费,促进复工复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刺激消费、促进市场复苏成为当前经济恢复工作的重点。虽说线上消费需求动力仍在,但线下消费受到的冲击却是有目共睹,尤其是餐饮、商超等服务业更是受到严重冲击。用发消费券的方式,刺激短期消费复苏,让相关行业能缓口气,也是各地通行的做法。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恢复经营。
但“扣工资”发券的“神操作”,显然和直接发券不是一个概念。正如有媒体评论指出的,比起其他地方直接给市民“发红包”,怀化这种“拆东墙,补西墙”“扣公职人员工资,促城市消费”的路子,恐怕是跑偏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理查德·塞勒教授曾提出一个行为经济学的概念——心理账户。大意是说,人们会根据钱的来源、存储的方式或支付方式的不同,将本来毫无区别的钱加以分类进行管理,并且贴上不同的标签。面对消费券这样的补贴方式,居民会觉得这是政府给我的“意外之财”,很开心地放入“意外之财”账户消费。用“扣工资”的方式发券,等于花的是人们自己的钱,消费心理截然不同。更何况,这种做法不仅于理不合、于法相悖,有行政摊派死灰复燃之嫌,更不是尊重经济规律的理性之举。
发消费券虽好,却要发之有道,不能“有权任性”,更不能“有券任性”,把促消费的好经念歪了。精准提振消费的好点子,不能靠行政摊派的坏法子来实现。怀化的前车之鉴,也值得其他地方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目前,当地部分教师已接到通知称取消扣款,我们也期待怀化当地进一步纠偏,依法依规提振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