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疗卫生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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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衡水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10人公告

未知 | 2021-05-2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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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数量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户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招聘对象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二级公立医院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采取选聘方式。免笔试,由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5.不能提供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2.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关注衡水市第四人民院公众号,下载打印报名表。

  3.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 5月31日—2021年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4.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址: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会议室(桃城区新华西路485号)

  咨询电话:0318-2179560

  5. 报名材料要求:《2021年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与报名表同版)3张, 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1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1份(附件3)。

  考试服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应聘人员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期间,相关工作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官网和公众号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影响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考生须关注公示动态。

  1.面试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考生须关注公示动态。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对考核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医院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桃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遵守“亮码+个人健康承诺+测温+佩戴口罩”准入制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原标题:2021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siyuan.com/news/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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