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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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招聘化工专业技术人员1名公告

未知 | 2021-06-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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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

  1.主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治验收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2.参与新区安全生产评估备案等方面的技术性审查核定;

  3. 承办工作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3.本科以上学历,设备、电气、仪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能源化工、精细化工等相近专业;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化工专业)或高级技师,熟练掌握安全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具有本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室)。

  4.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2张;

  (6)《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体检及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两个月,录用后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na.gov.cn/DocHtml/1/21/06/00022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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