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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公告

未知 | 2021-06-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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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地点: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参加笔试考生可于2021年7月1日(星期四)9:00至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9:00,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公招网 (http://www.gongzhao.com.cn),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

  4.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考生务必于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 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相关防疫检查,届时按要求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码”查询,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

  (2)考生须提前到达自己对应考场报到并进行身份核验,超过10:00到达考场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准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笔试。

  二、有关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考生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笔试当天报到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河北健康宝状态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河北健康宝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场所。

  2.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即日起至笔试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笔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笔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笔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223 (010)68771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ongzhao.com.cn/cms/front/pcggmx.act?id=2c9130817a199316017a2cc182fb67ca&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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