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甲意图杀死某乙,跟随到偏僻处,正准备下手时,下起了大雨,某乙急忙跑到一间房子里避雨,某甲见状,只好罢手,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表示
D.犯罪未遂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有关犯罪预备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跟踪乙说明甲已经实行了犯罪预备行为,正准备下手时,由于下大雨,乙跑到一间房子里避雨,甲只好罢手,说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甲在预备阶段停止下来,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有关犯罪中止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干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不属于犯罪中止。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
C项:犯意表示,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属于思想范畴,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题干中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不属于犯意表示。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题干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不属于犯罪未遂。不符合题意,D项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5.10.30太原市食药局、住建委、文化局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真题第5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