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经研究,确定姜*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拟录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点击查看完整名单。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反映。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事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1年7月7至7月13日
联系电话:0311-66871465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2021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wgk/jcgg/202107/t20210706_33040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