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现象中,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严重损失的
B.违反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
C.侮辱、殴打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D.侵犯学生校舍、场地和其他财产的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选C。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不合题意,故不选。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合题意,故不选。
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合题意,故不选。
考点
法律法规
教 育 法
教育法
来源
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