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
A.应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B.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应以抢夺罪加重处罚
D.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两个法条可知,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法条规定了抢夺罪以及抢夺罪的加重情形,但并不包括“携带凶器”抢夺。A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款,抢劫罪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些情形并不包括“携带凶器”抢夺。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刑法
刑法分则
来源
2019.4.27河北省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第36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