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警面试公示

首页 > 河北书记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面试公示

2021河北承德中基层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综合能力测试通知

未知 | 2021-09-23 13:38

收藏

  承德市中基层法院

  2021年度招录聘用制书记员

  综合能力测试通知

  根据《承德市法院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并已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即可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现将综合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1年9月27日(周一),具体考试地点及场次详见《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

  二、《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1年9月24日14:00

  三、打印《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www.cdrsksw.cn)

  四、有关要求:

  (一)《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

  (二)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打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报名系统技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4-2059631,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考生健康管理事宜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考生参加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考生须持48小时内一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考生根据《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要求自觉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三)进入考试场所后,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请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原文标题:承德市中基层法院2021年度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综合能力测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drsksw.cn/rsksw/cms/article_disp.jsp?id=1545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