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综合测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校(院)委会研究,确定1人为我校拟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向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0日
监督电话:0311-85931753(组织人事处)
0311-85931869(机关纪委)
附件:拟聘人员名单(详见文章来源)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2021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bdx.com/2021-09/26/content_8624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