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最终确定7名拟聘人选,现将拟聘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日(7个工作日)。
电话:0315-2803905
公示要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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