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的保护部门要承担起保护责任,一方面要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安全态势,预警通报网络安全威胁和隐患,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另一方面,要指导运营者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检测,指导监督运营者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措施。
从个人组织层面看,一方面,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另一方面,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活动,应当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