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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图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1.10.7)

未知 | 2021-11-0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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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某和苟某系邻居,一日两人在小卖部偶遇,开起了玩笑,嬉笑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拍打。突然,苟某一头栽倒在地。见此状况的周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让苟某不要装,但倒在地上的苟某一动不动,周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遂送其去医院,后苟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证,苟某患猝死型冠心病。因此,对于苟某的死,周某的行为属于: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意外事件
C.间接故意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题意,周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不能预见戏耍拍打行为会导致苟某死亡。所以,苟某的死属于意外事件,不足以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民政部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制定行政许可
B.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C.行政许可的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行政相对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D.无论行政机关是否受理行政许可,均应出具书面凭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选项中,部门规章不得设立行政许可。A项错误。
B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B项错误。
C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C项错误。
3.刘某因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被长乐市平江县公安局处以7日行政拘留,并处以300元罚款。刘某对此不服,遂打算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刘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可以委托其1-3名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B.刘某应当向平江县政府口头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C.若刘某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有可能向长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定期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刘某可以向长乐市公安局或者平江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若复议机关为平江县政府,则刘某可能向长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A项错误。
B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应当表述错误。B项错误。
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D项错误。
4.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用益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B.宅基地所有权可以抵押
C.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都可以出质
D.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B项错误。
D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D项错误。
7.H县政府为减轻群众生活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决定由政府出资建设共有产权房,生活有困难的低收入居民只需少量出资即可取得部分产权,低收入居民甲符合条件,遂购得共有产权房一套。对此,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如果政府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甲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若政府与甲的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
D.如果居民乙也购得该房部分产权,政府在转让其份额时可自行决定谁拥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当政府欲转让其份额时,若甲、乙均想购买又无法协商一致,应按照其各自共有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而非由政府决定;若任意一方无意愿购买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若政府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A项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若甲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B项正确。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若政府与甲的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C项正确。
5.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以高票表决通过。这体现了:
A.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法律
B.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
D.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享有立法权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但题干中并未体现,A项错误。
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但题干中并未体现,C项错误。
D项: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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