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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

河北华图教育 | 2021-11-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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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抢到后,突然发现该女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于是立刻将钱包还给女生,称刚才的行为只是开玩笑。高某的行为构成: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因此,本题中虽然高某后来归还钱包,但已构成抢劫罪既遂。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中高某已经将钱包抢到,完成了抢劫的过程,不属于犯罪中止。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题干中,高某已经完成了抢劫过程,并非犯罪未遂。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高某行为已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犯罪。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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