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五级分类
商业银行应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并及时根据其风险变化情况调整分类结果,准确反映贷款质量状况。
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或借款人未正常还款属偶然性因素造成的。
关注贷款: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可疑贷款:贷款银行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衍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不良贷款的认定
按照五级分类方式,不良个人贷款包括五级分类中的后三类贷款,即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银行应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不良个人贷款进行认定。
三、不良贷款的催收
对不同拖欠期限的不良个人贷款的催收,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通过中介机构催收,以及采取法律手段,如律师函、司法催收等方式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损失,有担保人的要向担保人通知催收。
四、不良贷款的处置
抵押物处置可采取与借款人协商变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个人贷款,贷款银行应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有关呆账认定及核销的规定组织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五、贷款档案管理
个人贷款档案是指银行在经办和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史料价值及参考利用价值的贷款管理专此技术材料的总称。
(一)贷款档案的内容
贷款档案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贷款档案主要
包括:
1.借款人的相关资料
2.贷后管理的相关资料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登记
银行贷款经办人根据个人贷款归档要求,在贷款发放后,收集整理需要归档的个人贷款资料,并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三)档案的借(查)阅管理
个人贷款档案借阅是指对已登记的个人贷款档案资料的查阅、借出、妇还等进行管理,并保留全部交易的历史信息,可以实现对借阅已归档资料情况的登记及监控。档案的借(查)阅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或人工进行。
(四)档案的移交和接管
根据业务需要,有关个人贷款档案需要移交给其他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时,进行档案的移交和接管工作,移交和接管双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填写移交和接管有关清单,双方签字,并进行有关信息的登记工作。
(五)档案的退回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一些档案材料需要退还借款人。领取重要档案材料应由借款人本人办理,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受托人应出示借款人签发的委托书原件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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