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唐山遵化市事业编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唐山华图为考生整理了2021唐山遵化市事业单位报名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更多资讯扫码关注唐山华图微信公众号
【唐山遵化市事业编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7日17:00 4.交费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8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考生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14.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中止的是:
A.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审判员甲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为被告开脱罪责,但合议庭未采纳甲的意见,甲遂将贿赂款返还给被告家属
B.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情急之下慌忙道歉,并说愿意补偿三万元钱以消除乙的心头之恨,乙收下钱后离开
C.丙欲杀害仇人李某,但经多次跟踪观察发现李某行动谨慎,一直未找到合适下手的机会
D.丁某拦住赵某欲实施抢劫,但赵某身无分文,丁某未抢得任何财物,放赵某离开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B项乙找张某复仇,举刀正要砍,张某道歉并补偿,乙收下钱后离开,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所以审判员甲收取被告家属五万元已经构成犯罪,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丙欲杀害仇人李某多次跟踪观察发现没有机会下手,尚属犯罪预备阶段。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两款规定,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对第一款称为基本构成的抢劫罪,以是否抢到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抢到了财物,没有伤人,为既遂;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人或致人轻伤的,均为未遂;而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标准。即致人重伤、死亡的,无论是否抢到财物,皆为既遂。D项属于抢劫未遂。D项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