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考试资讯问答

首页 > 考试资讯问答

场地分租收入会计分录

河北华图教育 | 2022-05-26 22:59

收藏

场地分租收入会计分录

   1、企业场地分租,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收到场地分租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贷:本年利润

   企业场地分租收入,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场地分组款项时,应当设置“应收账款”贷方科目核算;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设置“本年利润”贷方科目进行核算。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