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考试资讯问答

首页 > 考试资讯问答

委托外厂加工模具会计分录

河北华图教育 | 2022-05-27 08:46

收藏

委托外厂加工模具会计分录

   1、企业委托外厂加工模具:

   借:委托加工物资——模具

     贷:原材料(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收取委托外厂加工的模具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委托加工物资——模具

   企业委托外厂加工模具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以及“周转材料”等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