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考试资讯问答

首页 > 考试资讯问答

销项和进项税额会计分录

河北华图教育 | 2022-05-27 21:23

收藏

销项和进项税额会计分录

   1、企业发生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购进货物产生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结转企业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购进货物产生进项税额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