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2年2022年张家口涿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考生可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s://he.huatu.com/),更多关于张家口事业单位招聘,张家口招聘网,张家口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的内容,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华图考编(微信号:htsy365)。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涿鹿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实现,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系统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6月17日下午17:00。
3.缴费时间: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6月18日下午17:00。
4.专项指标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5日,截止到15日下午17:00仍无“专项指标岗位”人员报名时,6月16日9:00至17日17:00将对其他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缴费)。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到涿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专项指标”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被核减或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减少或取消岗位人数的公告将于6月20日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2.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及内容。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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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事业单位每日一练】
周某育有二子,分别为周文、周武,周文有子周斌。周文因交通事故去世,其遗产分割前,周某因悲伤过度离世。周某、周文都未留遗嘱。关于周某和周文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周斌可以转继承周某的遗产
B.周武可以代位继承周文的遗产
C.周斌可以代位继承周某的遗产
D.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
【答案】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第二步,A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本题中,周文先于周某死亡,故周斌不可转继承周某的遗产。在本题中,周文死亡继承开始后,周文的法定继承人为其父周某和其子周斌,此时周某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原属于周某继承的遗产应当由周某的儿子周武转继承,故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A项错误。D项正确。
B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本题中,周武可以转继承周文的遗产,而非代位继承。在本题中,周某死亡,周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周文先于周某死亡,故属于周文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应当由周文的儿子周斌代位继承。B项错误。C项正确。因此,选择C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