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程序,下列人员符合条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附件1)。公示期7天(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
自行打印填写《政审表》附件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室。提交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10:00至9月2日17:00,过期不候。
监督电话: 0317—5256319 0317—8560971
2022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110.249.194.215:85/web/wenjian/20220831152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