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23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总成绩查询入口
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单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一)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四条、《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名额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公示、聘用
1.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分别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分别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法院网(http://sjzzy.hebei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的,被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由各法院商同级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