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审核需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版)。
三支一扶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由学生提交给资格审核机构的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务必直接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原件1份。
2、 如学生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可将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其他纸质材料将原件一并提交资格审核机构。应为半年内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医师参照。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6、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7、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学院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10、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能够提供的必须提供,将作为确定报名资格的依据。
二、提交给省“三支一扶”办的纸质材料
(一)由审核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须由相应资格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核机构须对《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学生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则提供复印件1份。由资格审核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5、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6、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7、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8、学院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9、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由资格审核机构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