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D项正确,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需要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题干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此时张某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