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题)小梅小学毕业后,其母以家中生活困难为由,让他辍学打工,小梅本人也欣然接受。小梅母女的行为不违反《义务教育法》。()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义务教育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题干中,小梅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不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梅母女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题干表述有误。
因此,本题错误。